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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在毕业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方面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和流程。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学院的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办法,包括毕业条件、领取要求、遗失处理等内容。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的规定,学生在修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成绩合格方可准予毕业。具体要求包括:
课程修完:学生必须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
成绩合格:所有课程的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准予毕业。
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经过国家电子注册,并在中国教育网站上公布,以确保学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前,需满足以下要求:
结清费用:学生需结清在校期间所欠的所有费用,包括学费、书费等。并需提供交费收据作为凭证。
身份验证:领取毕业证书时,学生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签字领取。如由他人代领,需携带代领人和领取人的身份证件,并由代领人签字领取。
档案材料: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后,学生需将档案材料交由所在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

长春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办毕业手续,但可以在出具相关遗失证明后,经省教育厅审批办理毕业证明书。具体流程包括:
遗失证明:学生需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毕业证书遗失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毕业证明书:学生向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学校审核通过后,经省教育厅审批,方可办理。
使用效力: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用于求职、考证等场合。
长春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毕业后的学籍档案材料将存入学校档案馆。已毕业的学生如需开具证明材料,可由教务部门协调学校档案馆出具。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或有疑问,学生可联系长春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的相关部门:
院长:0431-85582632
书记:0431-85582631
副院长:0431-85582631
办公室:0431-85582661
招生办公室:0431-85582238/85360132
教务部:0431-85582627
继续教育部:0431-85582517
远程教育部:0431-85582885
培训部:0431-85582287
通过以上管理办法,长春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确保了毕业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希望本文能帮助到需要了解相关信息的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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